
试用期后公司不给转正的解决方法
试用期后公司不给转正怎么办?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会安排新入职的员工进行试用,而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法是有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滥用试用期,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转正期到了公司不给转正。公司违法吗?下面就由编辑为您介绍试用期后公司不给转正的解决方法。
试用期后公司不给转正的解决方法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自劳动者实际工作之日起,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中一个特殊的阶段,即双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部分劳动法条款的约束,而试用期到期后,这些条款的约束力就将自动回复,而并非需要履行诸如“转正”的手续以确认员工的身份。《劳动法》中试用期的规定已经取代了所谓临时工转正为正式工传统概念。
用人单位在用工之初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首先就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三个月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合同期内,而非独立于合同期,所谓试用合格后“转正”的做法实际是企图规避试用期间的义务。事实上,自劳动者进入单位工作之日起,双方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下是不存在试用期的,因此,如果试用期内工资低于相同岗位其他职工的工资,则应补足差额。
综上所述,劳动者完全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并相应 ……此处隐藏1759个字……>原来,如果丁宇阳“转正”,那么他连基本工资都没有了。这恐怕是房产经纪行业与其他行业最大的不同之处。他告诉记者,在做业务培训时,店长交待过,转正之后,600元/月的基本工资将会取消,进而按照业务量的提成,形成正式员工的日常收入。
胡景晖表示,如是“行规”的由来,主要是由于试用期“达标”之后,一般就可以证明培训达到了效果,“经纪人”具备了独立工作的能力,而从目前的市场情况看,只要员工以正确的态度积极工作,仅“租赁业务”成交后形成的“抽成”,就足以保证正式员工达到“一般”的工作待遇,而一旦成交一套二手房买卖业务,那么提成就会达到比较高的水平。
正是由于这种市场情况的存在,才使“转正员工无工资”成为了行业内通行的“行规”。
“所以,这种情况下,签三年合同并没有实质意义,”前述业内权威人士表示,“因为员工的薪酬待遇完全从成交业务中抽成,企业完全没有基本的人力资源成本——如果一名正式员工一个月内的成交量为零,那么公司所支出的人力成本也就是零,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签三年合同并不能改善这个行业中劳动者利益的受侵害情况,而大部分人(员工)也并不重视这个。”他说。
记者了解到,这还并非全部内容。一般情况下,对于正式员工,在双方签订用工合同时,也将设置相应的工作指标考核,而且通常是按月为单位考核,一旦在考核的时间区间内未能达到指标时,用人单位即有权解除合同,并不赔偿损失。记者经多方了解,这一规定完全符合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正因如此,对于丁宇阳这样的员工而言,转正未必是好事,因为转正之后的一个月,或许就是他的工作合同结束之时。到那时,他连600元/月的基本工资都要“鸡飞蛋打”,所以在他看来,新《劳动合同法》并无太大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