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认定详细流程
工伤认定详细流程,我们都知道在职场中受伤在所难免,可能会因为不小心而发生意外,这就算是工伤,是可以得到报销的和补助的,但是需要了解这个过程,下面就一起看一看工伤认定详细流程,希望对大家能够有帮助。
工伤认定详细流程1一、定义及相关知识
1、定义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事故的行政行为,工伤认定是取得工伤赔偿的首要环节,无法与单位私了的情况下,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机构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现在也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在很多镇申请工伤认定是到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
3、申请人
(1)工伤职工
(2)工伤职工近亲属
(3)用人单位
(4)工会组织
4、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一年内申请。
5、工伤认定结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对认定结论不服: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复议不服的, ……此处隐藏770个字……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多长时间作出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的前提不一定要有劳动关系
最高法院认为,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职工工伤,应以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但特殊情况下有例外。
最高法院最高法行再151号行政判决认为,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提醒: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是可以选择的,这里的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务中有些单位为了拖时间通常选择先复议再诉讼,劳动者为了省时间应当不复议直接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