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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

时间:2023-03-10 05:37:41
一次性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

一次性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

一次性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国家在去年的时候,决定了对失业人员一次性发放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这个消息是让人十分的激动,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看一次性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的相关资料。

  一次性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1

一般情况下,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17条规定,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但也有特殊情况,譬如在广州,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是可以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月领的服务。建议可以到社保局进行咨询。

失业补助金申请在审核通过后,当地社保局针对申领人实际断保月份开始补发失业补助金,申请月及之前的待遇会一起发放,之后每月发放。

另外,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享受6个月,一旦用户重新就业、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失业补助金就会从次月开始停发,没有发放的失业补助金也不会保留。

需要提醒的是:用户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是不能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自己主动辞职可领取失业金吗?

按规定本人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失业保险金条件中有一条是,员工非本人意愿离职。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此处隐藏222个字……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二、违规领取失业金如何处罚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在现实生活中,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主要表现为:

1、隐瞒已经就业的事实,以失业人员的身份骗领失业保险待遇;

2、伪造失业登记证件,骗领失业保险待遇;

3、谎报年龄,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

这类行为的共同特征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通过各种手段编造虚假情况,隐瞒真实情况,以达到非法占有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避免失业保险基金流失,《失业保险条例》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对情节轻微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所谓情节轻微,一般是指行为人具有骗取时间较短,数额较小,行为系首次发生,主动交待问题并退还所骗待遇等情节。

对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行为人骗取时间较长,数额较大,曾经因骗取行为受过处罚仍不改过,组织多人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拒不退还已骗取的失业保险待遇等情节。对具有这些情节的行为人,应当给予严厉的处罚,除责令其退还外,还应视其情节处以罚款。

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经办机构应及时通报司法部门。这里要注意的是,罚款处罚决定只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经办机构不能擅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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