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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和支付

时间:2023-03-31 01:20:43
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和支付

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和支付

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和支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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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1、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二、经济补偿金如何支付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 ……此处隐藏2259个字……补偿办法》,其中的主要规定,限于篇幅,这里不再记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搜阅,现在只以两个例子来说明问题:

举例A:王五2006年9月1日入职深圳C公司,公司直至他离职时都未给他缴纳社会保险费,2008年12月29日,王五以公司未给他购买社会保险为由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已知王五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7000元。

因为2008年之前,并未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能获得经济补偿,所以,王五以用人单位未购买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其计算年限只能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所以他的经济补偿为:

7000元/月×1月=7000元。

举例B:赵六1993年1月1日入职深圳D公司,2010年3月15日,由D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已知赵六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为5000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在职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赵六从1993年到2008年已经有15年的在职年限,但根据2008年之前的规定,赵六在2008年之前的在职年限只能补偿12个月工资。

所以,赵六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为:

5000元/月×2.5月+5000元/月×12月=7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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