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依法执教是调整教师劳动与法律制度 之间的职业道德规范。其基本要求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来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
一、教师职业道德及其基本特点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1、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职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这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上述概念具有如下基本旨意:
一是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独特性,说明了它是教师这一职业所特有的,是与教师这一职业密切联系的专门性道德。
二是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说明教师职业道德不只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还包括教师对规范或准则中内得而成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2、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点
(1)、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专门性。指教师职业道德对教育善恶的专门体现性和对教育的专门适用性。
(2)、教师职业道德体现教书和育人要求的一致性。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告诫教师:“请你记住,你不仅是自己学科的教员,而且是学生的教育者、生活的导师和道德的引路人。”
(3)、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的全面性。它包括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规范、职业良心、职业作风、职 ……此处隐藏905个字……提,面对健全学生如此,面对残疾学生更应该做好。残疾学生由于先天的生理障碍,他们从心理上感到与他人的不同,很容易产生自卑心理,他们更渴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对于聋校老师来说,除了做好尊重残疾学生的人格外,还要做好以下二点:
一、尊重残疾学生的特质。“残疾不是一种缺陷,而是他们的特质”。这句话告诉我们,作为聋校教师,我们不能只把眼睛盯着残疾人的缺陷,而应该用研究的眼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他们。如聋学生虽然听力受到损伤,不能通过正常的听力渠道进行学习,但他们可以“以目代耳”,通过视觉通道接受学习。那么,从尊重学生的角度出发,我们在教学中就应该在运用口语教学的同时,合理应用聋人的母语---手语和大字课文进行教学,这样,对没有残存听力的聋生来说更容易发挥他们的'视觉特质,更容易接受。
二、尊重残疾学生的主体性。新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我们聋校,由于聋生的听力障碍,有些教师无形中降低了对聋生的学习要求,怀疑他们的学习能力,教学中常常“越俎代疱”, “喋喋不休”反复讲解,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聋生,很少让聋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剥夺了聋生学习的主体性,阻碍了聋生的发展。这是我们聋校教师应该杜绝的,我们应该多研究聋生的学习特点,多采用适合他们的方法引导,而不是替代,教师只要做好“参与者、引导者、欣赏者”,做好聋生学习的“合作伙伴”就足够了。我们不能因为聋生的听力损伤而降低要求,这也是尊重学生负责任的做法。
教育需要爱,爱学生必须首先做到尊重学生。有位优秀教师说过“你可以不爱你的学生,但你必须尊重学生”,不尊重学生的爱是同情是怜悯,不是教育的真爱。尊重学生是学生愿意接受教育的心理基础,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老师们!做好教育工作,请从尊重学生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