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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律人职业道德的思考

时间:2023-04-05 01:19:41
对法律人职业道德的思考

对法律人职业道德的思考

对法律人职业道德的思考,清官法律文化反映中国传统法律意识,后人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把握,无疑对今天的法制建设中有关法律人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方面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来看对法律人职业道德的思考。

  对法律人职业道德的思考

一、对法律人职业道德的启示

虽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古代并未形成现代意义上的法律职业人,但是清官却无疑凝聚了中国百姓对法律人应具备的职业道德的全部想象,甚至成为中国古代法律的象征。无论是有记载的可考正史还是带有演绎色彩的文学作品,清官都被赋予以下几个方面的道德要求:

(一)爱民

“作为一种官吏类型,一般来说,清官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爱民’两个字。”这在包拯身上体现的尤为明显,包拯的法律思想,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民为国本”的民本思想。包拯传中记载“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侍制’”。包拯指出“执政之仁暴,唯在薄赋敛、宽力役、救灾患,慎行三者,则衣食滋殖,黎庶藩息矣。”包拯“(从不)厚取于民。和水旱之灾,田亩必改而动之,裕民而已。”正是因为包拯性格中爱民如子的特征,使得在其死后“其县邑公卿忠党之士,哭之尽哀。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街路,(若)相属也。”

中国百姓把这种“爱民”的特征赋予心目中的清官,或者说,把具有这种性格特征的人作为自己心目中的清官,与当时的封建社会基本状况分不开,在宋以后的封建社会中后期,国家管理活动中官强民若现象十分明显 ……此处隐藏2635个字……业的参与者即律师所肩负的特殊责任中去寻找。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是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在于接受委托,通过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通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来实现社会的公正。这就需要律师首先应是一个符合做人底线的人,律师要有好的人品、要有爱心和强烈的责任心。一个品质低劣的人,一个不具爱心的人,一个不具责任心的人,指望他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指望他去推动社会公正,是不可想象的。

第二,律师应具有特殊的职业思维。律师应该具有法律人独特的思维方式和优良的思维品质,这源于律师所从事的是一种理性的、推理的、注重高度逻辑性和程序性的法律工作。基于律师在法律认知活动过程中的“唯法是从”精神,就需要律师的思维具有崇法性,保证律师把法律作为判断一切行为合法与否的唯一价值标准,树立公平正义的真诚信仰。

第三,律师应具有特殊的职业技能。律师应该熟练掌握法律人特有的法律知识、法律技术和技能,这源于律师所从事的是一种以法律规定或判例为基础的、具有特殊技术性的法律工作。其一,欲为律师者须掌握相当丰富的法律知识,仅仅通过司考还是不够的,还要进一步地不断地巩固和学习法律知识;其二,欲为律师者须经过不断的培训再培训和实践再实践,不断掌握技术和提高技能,不断积累经验;其三,成为律师后还要“或到老,学到老”,保证自己的知识、技术和技能水平不掉队,与时俱进,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状态和社会状态。律师应掌握的职业技能是非常丰富的。基础的是普通技能,如语言表达、社交和沟通、创新组织、计算机操作等等能力;关键的是专业技能,如法律识别、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论辩、法律程序、证据操作、文书制作等等能力,这其中核心的是掌握追求“法律真”而非“自然真”的逻辑推理和论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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